杭州讨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撤销权有哪些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撤销权有哪些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撤销权有哪些

债权人的撤销权,主要包含这些方面。

这撤销权,它就像是

债权人手里的一把利器。

当债务人做出一些行为,这些行为会减少他们自己的财产,并且还会危害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这时候债权人就可以请求法院来撤销这些行为,这就是撤销权的作用。

那构成撤销权,得有几个条件。

首先,债务人得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像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之类的。

然后,这个行为得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

最后,债务人在主观上得有恶意。

关于行使期限,一般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起,一年之内要行使。

而且,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要是不行使的话,这个撤销权就消失。

举个例子,就好比债务人故意把财产转移走,就是为了逃避债务。

这时候,债权人就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把这个转移财产的行为给撤销掉,让债务人的财产恢复原状,这样就能保障债权人自己的债权能够实现。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行使撤销权的前提,若债权不存在或不合法,自然无法行使该权利。

其次,债务人实施了有害债权的行为。包括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以及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

最后,债务人的行为须在债权成立之后实施,且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即导致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哪些法定条件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基础。

其次,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具体包括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以及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有偿处分行为,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

最后,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即债务人的上述行为使自身责任财产减少,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满足以上条件,债权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在探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撤销权有哪些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问题。比如,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这涉及到债权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行使权利,否则可能丧失撤销权。另外,撤销权行使后产生的法律后果具体有哪些,像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返还等。倘若你对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撤销权相关问题,如行使期限、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纠结,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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